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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首位皇长孙朱雄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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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9章皇族之外,一律平等(第2页)

虽然这样的情况比较少,但确实个人的主观意向是容易被影响。其余更多的情况还是财帛动人,主审官也是人,是人就没有不爱财的。收到的银子越多,主审官能松的口就越大!

俗话说,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,这话一点也不夸张。一般情况下知县也是一个集三法司合一的父母官,也有判决生死的权利。

再加上官场上都是人精,你帮我我帮你,官官相护,几乎都在刑事案件中揩过油。

要不百姓们都说:衙门八字开,有理无钱莫进来!

朱雄英想的就是打破官员们这样的行事作风,百姓们不能再被这样压迫了!

遇到不公平的情况,他们也该有力量去反抗!

朱雄英知道这很难办,所以他做了充足的准备!

先由治安司出手,压制知县的武装反抗能力,而后设立法院就是要剥夺他们的审判权。

如此一来,所有的官员的特权就不再存在,不论他们的官做的有多大,行事也不能无法无天了。

也就是慢慢的将大明的将来引到法治的道路上。

朱元章听完自家大孙的想法后,并没有立即开口,而是在慢慢思索此举的可行之处。

若是将此法推行那么对于大明来说将会迎来一场巨大的变革!

独立的司法意味着只有熟知律法的官员才能进入法院,由此而来的就是根源上的人才的选拔,意味着科举也要随之改变。

科举若是分流那便是天下学子都要分流,这可是天下的大事!

朱元章亲手定下的现在的大明制度,对于其中的各部门各州县可谓是了如指掌。

但是现在朱雄英的想法却让他一手定下的制度全部推倒重来。

无论是之前的商业还是军政,甚至是现在的司法,年轻人的想法实在是标新立异!

但是出乎意料的,朱元璋并没有对此感到冒犯,甚至心里还忍不住赞同这样的想法。

朱元章也渐渐明白他和大孙的行事风格不同,其中最重要的是各人遵循的原则不同,中心思想不同。

朱元章创立的大明是上下分明、等级森严的制度。

皇族为上,其后是勋贵、官员、将士,再然后是士、农、工、商等各阶级都不同。

但是在朱雄英这里没有那么多不同,他这里只有两个等级,一是皇族的人,二是皇族之外的人。

意思就是,除了皇家人,其余的人不论是朝廷官员还是商人富户,亦或是平民百姓,全部都是相同的,并无分别。

这样的想法到是给了朱元章别开生面的感觉。

古代封建社会,身为至高无上的皇权统治者,朱雄英这种近似“人人平等”的思想实在是很特殊。

不过,听起来这样行事也能更好地统治大明。